关于申报浙江省科学进步奖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4-08-08 21:49:02

公司各部门:

根据省科技厅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我司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1项科研成果进行公示。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,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成果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,公司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,并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此公示结果将作为公司2023年度科学技术报奖依据。

 浙江省科学进步奖公式信息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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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  傅群英

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

2024年8月8日